社會黑暗面之-職場目睹之怪現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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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ahalin
版主 發表:295 回覆:1698 積分:823 註冊:2002-04-14 發送簡訊給我 |
我有一位朋友,任職於某公司,家住台北 派駐於大陸分公司上班,某日收到一份通知 要求他於五日內交接,並且到台中分公司報到 就表面上看來,應是調動單位,但實際上呢? 1.該公司完全沒經過溝通過程就直接發布該命令. 2.雖然派駐大陸與台中就距離來說都是外派,相對於台北而言 該公司台北也有分公司,既然需要調回台灣,何以一定要轉調 台中分公司,且業務執行上反而是於台北公司比較適當合理. 3.這似乎讓人不得不這樣聯想該公司主事者想要解雇該員工, 卻又沒有適當理由因此採取此動作. 於是他無法接受提出離職,老闆也照樣批准,後來私下告訴他因為某某 人事的原因幾乎算是接近莫須有的理由. 就旁觀者來看,該公司可以省下資遣費,因為他是自己提辭呈.請問,該公司 這樣做,就情理而言,的確讓人搖頭,就法來說,是否有失當之處? 有興趣的朋友大家可以來討論討論,原則上,情緒性的言詞應該可以適度就好, 雖然我也覺得很扯,然而在生氣之餘,也要冷靜來探討,既然就是有這種老闆, 那麼很有可能以後也會遇到(或是即將遇到),那麼該如何因應! 懂法律的朋友們還希望也能不吝指正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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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情理而言,的確讓人搖頭.
就法而言,據我所知,無法可管. 公司要解僱員工,確又不希望花資遣費.
於是有些公司便會使用調職的方式,國內國外,南部北部的調
你受不了就只有走人.... 保護自己的方式只有:
1.充實自己,讓自己能力到達一定的水準---->公司沒有你不行
2.進入公司前,眼睛張亮點,多方打聽囉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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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ukysh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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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工作契約而言,如果當初契約是簽到大陸及台北公司上班的話,
基本上公司調你到台灣其他地方工作是可以拒絕的,如果公司執意,就可以
以公司違反契約,請求公司資遣或賠償,因此,大家在簽定工作契約時
一定要多了解工作契約內容,因為我有律師朋友,所以,我的工作契約
在簽訂之前,都會請律師朋友先看看有沒有問題。
基本上,工作地點是勞動契約中必要的條件之一喔!
如果當初你朋友的勞動契約有規定工作地點,不知道現在要遣散費還來不來的及! 台灣 Delphi 俱樂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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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ahal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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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ukyshu
中階會員 發表:16 回覆:120 積分:93 註冊:2002-04-19 發送簡訊給我 |
所以當初在簽契約的時候就要仔細考慮啊!
如果覺得自己對契約這種東西不了解,可以請人幫忙看啊!
不然只好自己承擔囉! 這個社會本來就是這樣,不是有人說
過這樣的話,"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"嗎?
引言: 唉 怪就只怪在當初我這位朋友一開始就太信任老闆了 工作契約中的確有寫公司可以為職務需求調動工作地點. 說到工作契約,定型化契約真的就是他怎麼寫怎麼贏囉?台灣 Delphi 俱樂部 PostgreSQL、FastReport專業討論區 http://www.delphi.club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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暗黑破壞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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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nn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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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cotthsia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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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oo12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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暗黑破壞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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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oo12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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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: 暗黑破壞神 版主 快退休了喔< > 快去辦退休..小心變成資遣..那金額差很多喔..< >呵...他可沒有想完全退休唷 應該是退而不休 <>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生命的目的,在幻化出多采多姿的組合。 生活的意義,在捕捉住稍縱即逝的感動。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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暗黑破壞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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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oo12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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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ahal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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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ENI_L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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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
引言: 有興趣的朋友大家可以來討論討論,原則上,情緒性的言詞應該可以適度就好, 雖然我也覺得很扯,然而在生氣之餘,也要冷靜來探討,既然就是有這種老闆, 那麼很有可能以後也會遇到(或是即將遇到),那麼該如何因應!在許多書局有"西遊記","孫子兵法","三國演義","德川家康"等著名歷史故事改編成公司管理的改編著作;談了很多兵不厭詐等人心的黑暗面,如周瑜打黃蓋(願打願挨);唐三藏喜歡孫悟空還是豬八戒;劉備跟諸葛亮提出若子(劉禪)不行,可取於代之等等,都可以寫出很多管理哲學. 就我們的現實社會而言,是要轟轟烈烈的扮演孫悟空(研發);還是要做個長命討喜的豬八戒(誰???);或是任勞任願的沙悟淨(工廠);我們這些在職場打滾的人,不就像過去的歷史人物一樣亦真亦假嗎. 寒窗苦讀十年書;只待今朝狀元時!~~ ︵ / / ︵ ( ∩ ∩ ) ○ ︶ 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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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eni Li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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