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動態宣告VCL元件? |
尚未結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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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hiteFa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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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aynorPao
版主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發表:139 回覆:3622 積分:7025 註冊:2002-08-12 發送簡訊給我 |
引言: 請問該如何動態宣告VCL元件?他的理論原則是什麼? 有些元件需要如下的方法,Graphic位置的意義為何? Graphics::TBitmap* image=new Graphics::TBitmap(); 又TMemo、TPopupMenu這些要如何使用? 多謝!! WhiteFang 你好: (1)TBitmap 這個元件的宣告,是定義在 Graphics.hpp 檔案裡面,它的位置應 該在 C:\Program Files\Borland\CBuilder6\Include\Vcl 這個目錄下,如 果你看過這個檔案的內容,應該就會知道為什麼不是這樣寫?? TBitmap *bmp=new TBitmap(); 而是應該這樣寫 Graphics::TBitmap *bmp=new Graphics::TBitmap(); 沒錯,因為是 namespace 的問題,跟它原始的宣告方式有關的 (2)TMemo, TPopupMemo 該如何動態建立呢?? 其實所有的元件都是 class,以 C 的觀念來看,都是 new, delete 沒有 其他特別之處,只不過,VCL 元件如果是看得見的元件,通常要加設 Parent 這個屬性,如下: (其它的~~並沒有特別的差異之處,都是基本的 C 觀念) TMemo *memo=new TMemo(Application); memo->Parent=Form1; // 中間做你想要完成的事情 delete memo;-- Enjoy Researching & Developing 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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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hiteFa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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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aynorPa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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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: 再問個笨問題,請問 TMemo *memo=new TMemo(Application); memo->Parent=Form1; // 中間做你想要完成的事情 delete memo; 中TMemo(Application); 是什麼意思?為何要加Application呢?WhiteFang 你好: 你如果查詢過 TMemo 元件的 constructor 的話 應該就會知道,這樣寫 TMemo(Application) 代表指定 Application 是 TMemo 元件的 Owner Owner 是用來做什麼的呢?? 以下資料轉貼自 BCB Help,養成自己看文件的好習慣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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